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二期)项目
2、项目位置: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
3、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磨洼村以西,赵沟村以东区域,占地面积114773.88平方米(合172.16亩),建设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二期)项目。本项目总投资98419.06万元。
4、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洛阳市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18537919013
联系人:赵科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洛阳三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38842880
电子邮箱:lysjhb[at]163[dot]com
联系人:付经理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同时,公众也可通过拨打电话或向网站提交意见。
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途径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8号洛阳市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18537919013
六、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洛阳市中心医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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