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各类优秀人才,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热忱欢迎、期待您的加入!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党办、纪检、医疗、护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洛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
科室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要求 |
体检中心 | 护理 | 护理学 | 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7 | 有执业护士资格证,年龄≦25岁(1996年7月1日后出生) |
体检中心 | 技师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2 | 年龄≦27岁(1994年7月1日后出生) |
医学影像科 | 护理 | 护理学 | 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2 | 有执业护士资格证,年龄≦25岁(1996年7月1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神经功能科 | 医师 | 临床医学 |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 | 1 |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本科年龄≦30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
急诊科 | 驾驶员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3 | B及以上驾照且驾龄3年以上,30岁≦年龄≦35岁(1991年7月1日至1986年6月30日),身体健康,熟知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拟聘用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要求
1.应聘人员学历要求:除急救驾驶员学历要求高中毕业及以上外,其他岗位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学历。
2.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各岗位的年龄要求详细见《洛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5日16:00。
2.报名办法:登录“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官网”,进入“2021年应聘人员报名入口”,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按照模板要求上传.doc的文本(word文档)形式的个人电子简历, 要求上传的证件扫描件放到简历中,详见模板。
简历中要求含以下证件的扫描件:①高中毕业后的所有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高中毕业后的所有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③护理专业需提供高中毕业证。④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简历主题上传时统一命名为“应聘科室+岗位+姓名”,如“体检中心+护理+张三”。
3.报名时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再修改,请慎重填报。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如需要咨询,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电话:0379—63892012。
(二)资格审核
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期间,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状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8月15日16:00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2021年8月20日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三)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另行在官方网站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9—63892020(洛阳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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