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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院史文物和史料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6-09-05 11:45 本文来源: 洛阳市中心医院
 

洛阳市中心医院院史文物和史料征集启事

 

为全面反映医院曲折辉煌的发展历程,更好地传承医院精神,鉴古知今、激策未来,现决定征集院史文物和史料。诚望全体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相助。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医院发展各个历史时期相关的文物和史料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二、征集内容

1、反映医院各个历史时期的改革发展情况、历史风貌、教学和科研成就、重要人事更迭以及历任医院领导等各方面的重要文献、资料、照片、图片、音像制品,医院历史上制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不同时期使用的印章、院徽等。

2、能够从某一角度反映医院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工作照、纪念册、徽标、手稿、出版物、印刷品及其他实物等。

3、医院职工在医院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相关证书。

4、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院参观、视察、考察、访问或讲演时的文稿、音像制品,相关题词、赠品、纪念品等史料。

5、医院历史上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社会友人捐赠给医院及医院各部门的珍贵物品。

6、医院发展各个历史时期在各类媒体上有关医院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新闻报道。

7、有关医院发展的重要人物、文物和史料的信息和线索。

8、其他具有院史价值的文物、史料、音像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所有权人将史料实物无偿捐赠给医院,所有权归医院,医院给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所有权人与医院签订代管协议,由医院代所有权人保存、管理史料实物,不改变权属关系。

3、借用。史料实物由医院暂借,供医院展示、研究或进行复制、翻拍等处理后,将原件归还所有权人。

四、史料提供方式

1、直接送达。直接将有关院史资料及实物交送到史料征集办公室。

2、信函邮寄。将院史资料或实物邮寄至征集办公室。并请附资料或实物的详细说明文字,注明资料或实物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院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音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过来。并请附详细说明文字和提供者的有关信息。

4、拜访征集。如因事务繁忙,或因行走不便等,请通过电话联系院史料征集办公室,我们将派人登门拜访,做好征集服务工作。

5、文字或口头提供。撰写自己亲历或从他处了解到的相关文物资料信息,可通过纸质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对书写不便的老病友、老同志,我们可派有关工作人员前往专题采访。

 五、奖励办法

医院将对所有提供院史文物资料者颁发纪念证书,以致谢忱。对提供具有重大院史意义的实物或者院史资料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保藏展示

我们将对所征集到的历史文物、院史资料等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统一保藏在医院的院史馆内,供广大病友、职工和有关学者等查阅。对提供院史文物和史料数量较多的,医院将在院史馆内专门设立展柜或珍藏展室。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和史料将在院史馆内长期对外展出。

 七、征集期限

自公告发布即日起,截止12月底

八、联系方式

成立院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将征集到的相关资料整理、汇总,提请院领导集体审核同意后,布置、陈列、展出。

院史资料征集办公室设在宣传科

电话:0379——63892132

电子邮箱:lyszxyyxck2132[at]163[dot]com 

 

洛阳市中心医院

                     ○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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