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家属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招标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家属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中标方将承担洛阳市中心医院家属区停车收费和管理:包括停车收费、家属区内交通疏导、停车引导和管理、停车场值守和巡逻以及停车场突发事件的处置等。
二、报名资格条件: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须具备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方须具有履行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和实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业绩;
4. 投标人应有不少于三个在管的停车场管理项目。
5.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授权委托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业绩合同3份。
三、项目要求
投标方中标后须承诺如下条件:
1. 交押金三万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
2. 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洛阳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洛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
3. 保证停车整齐有序,保证车辆安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4. 中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5. 停车场的车位线和各种交通标志线、提示牌、减速带、收费等交通设施由中标方出资修建维护保养。
6. 中标方向医院派出的工作人员年龄不得大于50岁,应面貌端正,身体健康,并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应文明礼貌,服务至上。
7.中标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予以处罚和罚款。
8. 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不能满足院方对服务的要求,院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9. 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合作转包、转让,此情况一旦发生,将视为中标方自行解除合同。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下午17:00
五、报名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新综合2517#
六、联系电话:0379-63892229 乔先生
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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