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临床药物实验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储存及显示部分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中心医院临床药物实验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储存及显示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临床药物实验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储存及显示部分设备(具体要求及数量见附表),本项目视频监控需接入新病房楼医院监控系统统一管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36盘位IPSAN存储 | 1 | 台 |
2 | 专业授权监控硬盘 | 48 | 块 |
3 | 监视器 | 1 | 台 |
4 | 存储扩展柜 | 1 | 台 |
5 | 机柜 | 1 | 台 |
免费质保期:二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供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IPSAN、监视器的厂家授权证明和售后承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IPSAN、监视器的厂家授权证明、售后承诺原件,IPSAN与原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6日到2018年12月13日(不含节假日)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办
六、联系方式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办
联系人:乔老师
电话:0379-63892229
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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