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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视频储存扩容)项目采购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09:09 本文来源: 洛阳市中心医院

 

洛阳市中心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视频储存设备扩容)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血液净化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视频储存设备扩容)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血液净化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视频储存设备扩容)项目,具体货物清单及参数后附,并要求于原设备无缝对接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验收合格;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3、交货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

2)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增值税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2、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且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否决其报名资格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下午17时(不含节假日)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地址: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办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892229

 

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一、招标项目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清单

序号

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1

16盘位融合存储一体机

宇视科技

B200

1

2

融合一体机监控专用硬盘

宇视科技

4T企业级

8

(二)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

1

16盘位融合存储一体机

* 支持2个千兆网卡,支持多网络IP设定等应用

* 支持标准国标GB28181(2016)协议

* 支持U-Code智能编码技术;支持H.265、H.264编码

* 支持4K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

* 支持2个HDMI、1个VGA,其中HDMI1和VGA同源输出,HDMI2和HDMI1、VGA异源输出,HDMI2最高支持4K显示输出

* 支持对重要录像的锁定、解锁,支持警前警后录像

* 支持智能搜索、回放功能,有效提高录像检索与回放效率

* 支持最大16路同步回放和多路同步倒放

* 支持人脸检测/区域入侵/越界检测/音频检测等多种智能检测接入和联动

* 支持对人脸图片的实时检索和备份

* 支持客流量统计

* 支持16个SATA接口,单盘最大8TB,支持1个eSATA接口

* 支持RAID 0/1/5/6/10/50/60阵列存储;支持N+1热备功能

* 支持硬盘配额和盘组存储模式,实现录像定向存储

* 支持网络检测(网络流量监控、网络抓包、网络资源统计)功能

* 支持UPnP(通用即插即用)、NTP(网络校时)、SMTP(邮件服务)、FTP(文件传输)、PPPoE(拨号上网)、DDNS(动态域名解析)、DHCP(自动获取IP地址)、NFS(接入NAS)、UNP(NAT穿越)

2

融合一体机监控专用硬盘

4T 企业级监控服务器专用硬盘。内置监控设备生产厂家二次开发的兼容协议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满足技术要求和性能的前提下可投同档次或优于上述参数、性能和质量的货物。

2、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管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简称3C认证产品)的,应出具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不予接受。

3、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网络通讯产品的,接口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

4、采购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对于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条款(加★的技术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条款要求的客观证据材料(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投标人真实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重要技术条款。未按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不满足该项要求。

上述客观证据材料(技术支持资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者投标产品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网页版打印件(显示网页网址);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与印刷技术资料、官网技术资料不一致时,以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为准。上述客观证据材料应是中文,如是外文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

6、投标人应如实描述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不得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因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或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备件),且是成熟产品,而非试制品。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规定。

8、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9、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0、采购人在授予中标人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增减的权利。投标人不得在此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如单价、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11、交货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产品的制造、安装、检测及验收标准执行。

2)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12、培训要求

通过培训使采购人相关人员掌握有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方法,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一般故障处理、日常检测和维护等工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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