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血液科层流净化空调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层流净化系统维护保养专业,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2级(包括2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层流净化空调维保成功案例3家以上,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疾控中心检测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备的维保服务体系且无不良维保服务记录(驻点维保专业技术人员需为投标人企业职工,需持有上岗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拒绝亏损企业。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具、设备与专业技能,近五年内投标人没有施工、维保等方面的质量、服务等问题。
7.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原件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8.投标人必须为公司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与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工资条(需公司财务部门签章证明),缴纳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材料(缴纳保险收据和清单,需公司人事部门签章证明)。
9.投标人须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接受后勤管理部和使用科室相关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二、我院层流净化系统维保范围:
三号楼住院部19楼血液科层流病房所有净化空调设施、设备及与之相关的一切辅助设备。
三、维保要求:
(一)服务
1.医院净化系统定时定期维护保养,以保障达到原设计的净化标准。检测标准依据【《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及后续修订版本、【《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082012】及后续修订版本的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其他净化区域需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后续或新出台规范的检测标准。
2.维保单位必须提供《净化空调日常巡检记录表》、《使用科室净化空调过滤器更换记录表》、《新风机组、净化室内回风、排风滤网清洗记录表》、《净化空调温湿度、压差监测记录表》等并按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提交、备查、存档。
3.维保单位必须安排具有相关资的驻点人员1人,持证上岗且实行每年365天、每日24小时班专人负责制,保证正常开机率≥95%以上。因上述专职人员中途脱岗所造成的损失,维保单位必须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4.维保单位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每周一次必须对维保工作范围内的净化系统进行巡查并记录使用科室室内的温湿度、压差等技术参数(后勤管理部动力组、使用科室、维保人员三方签名认可)。如出现相关技术指标不达标等情况,维保单位必须准确找出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5.维保单位每一个月必须对各净化空调机房、净化设备层的卫生保洁一次,做好相关记录并由监管部门签字确认。
6.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时、定期对甲方维保设备进行运行检查。每季度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功能测试,并对净化机组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消毒,对辅助设施定期检修,需提供每季度检查报告和工作总结,帮助甲方了解高效过滤器的使用效果,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7.维保单位每年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082012】及后续修订版本的要求对我院维保范围内净化空调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并取得省级以上疾控部门的监测合格并提交检测报告原件2份。检测内容包括:送风量、回或排风高效过滤器扫描检漏、工作区(或规定高度)截面风素、新风量、排风量、室内压力、洁净度、温度(℃)、相对湿度(%)、噪声dB(A)、最低照度(Lx)、尘埃粒子、最小换气次数(次/h)。
8.维保单位必须每年对维保范围内的净化系统各风机轴承添加润滑油一次,工作内容由后勤管理部动力组、使用科室、维保人员签字确认。
9.维保单位对维保范围内净化空调机组的箱体、风管风道系统需保证质量,杜绝跑、冒、滴、漏等情况的发生。
10.维保单位必须对各维保科室内的所有电动门和电动密码门及时进行检修、维护、保养。
11.维保单位对我院院感办等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并提交相应整改报告(特殊情况外)。
12.及时解决科室突发故障,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材料更换
1.材料包含低、中、亚高、高效过滤器和净化机组耗材更换,详见附件1(仅做参考,以投标单位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1.1维保单位必须对上述维保范围内的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1.2新风机组初效滤网至少每周清洁一次,并无肉眼可见毛絮等附作物,初效过滤器每月更换一次。
1.3中效过滤器每周检查,需要更换时及时通知医院及科室,并督促实施。
1.4亚高效过滤器、排风机组中效过滤器每一年更换一次,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通知科室更换。
1.5末端高效过滤器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超过160pa或者使用三年以上时督促医院和科室及时更换。
1.6定期检查回风口,每周清洁一次,督促科室每年更换一次,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室外主机系统每15天检查一次包括(氟系统压力、电控系统、散热翅片是否清洁、压缩机运行是否有异常)。
2.材料要求:要求维保单位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保证,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且必须与现有系统匹配,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1)国家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投标产品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供货方式和交货期:投标人按招标人确认的维修要求按需按时供货,货到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
(3)乙方提供的材料及配件如有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更换。
维保公司提供的备品备件等如系质量问题造成我院损失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维保期限、维保费用、支付方式:
1.维保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期满经评估达到标书要求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2.维保费用:由上述“服务”与“材料更换”组成。
3.支付方式:
(1)其他维保费用按季度考核合格后分四期付款,每期支付维保款总额的25%。最后一季度需全年考核合格后方可支付,包括在每年向我院提交检测的合格报告原件2份等。
五、责任与权力:
1.维保方需列出常用配件(含报价)清单,包括:1200元以下配件清单,其费用含在维保费中,医院不再另行支付;2200元以上配件清单,200元以上的经后勤管理部动力组、使用科室、维保公司技术人员多方确认后申请医院,医院自行购买,或者维保公司提供最优价格,医院另行支付。
2.维保方必须根据我院维保工作范围及相关规定进行故障抢修、维护、维修、更换、清洁、保养,并及时解决科室突发故障。故障出现30分钟到现场,一般问题1小时内解决;较大问题12小时内解决;超出12小时的要书面报告后勤管理部,并及时与总部联系寻求解决方案,且在48小时内得到解决;超过48小时维保方总部需派专家赴医院在故障发生后96小时内解决问题,且因处理不及时造成损失由维保方承担,我院不承担因处理故障产生的如交通费和差旅费等一切费用。若维保单位无力解决维保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或多次不按维保工作的要求、维保范围执行的;或医院多次提出整改要求而拒不执行的;或多次处理故障不及时的,我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维保方按维保费总额的10%赔偿损失。
3.维保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维保工作具体范围、维保工作的具体要求等进行维保,做好日常工作、日常检查、材料更换等各种记录,部分记录需后勤管理部动力组、使用科室、维保技术人员多方签字认可。
4.净化部件因运行老化或其它不属维保单位人为原因造成损失而更换材料、部件、设备费用(不含工时费)上报我院同意后,可由医院自行采购配件,或者维保方提供合格产品,由维保方免费安装,保证售后,我院按实际发生支付费用。
5.维保期间,由于维保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为因素造成我院损失,维保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在维保过程中,维保公司因不能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或设备重大事故等均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维保单位专业服务人员必须接受我院相关部门以及使用科室的监督与管理。
8.我院委托的招标公司(组织)、评标专家、我院出席的相关代表等人员必须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严禁投标人借用、套用、假冒资质等方式进行投标、竞标、中标等违法行为,发现投标人借用、套用、假冒资质等方式进行投标、竞标、中标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取缔其投标、竞标、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9.验收按国家专业机构的标准进行认证以达标为合格,以国家卫生部《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082012》》及后续修订版本为标准,甲乙双方与使用科室共同参与。如省疾控中心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处以合同总金额的20%罚款。如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导致手术感染及其他感染相关事件,由乙方负全责。检查合格,检测费由院方承担。
10.要求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分项报价,并根据材料附件提供材料单价报价清单。
11.任何赠送、优惠不作为加分条件。赠送、优惠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次数价格。
12.使用综合评标法评标。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6日。
2、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下午17:30分。
3、领取标书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楼2517室招标采购中心。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电话:0379-63892229 邹老师
6、技术咨询:0379-63892186 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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