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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挂网)

发布时间:2020-12-01 14:35 本文来源: 招标办


洛阳市中心医院根据需要,拟对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为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2020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须提供上一年度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12月1日至20201288:00时至1700时。(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2、报名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

3、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乔先生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洛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2、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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