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医用口罩和无菌手术刀片采购公告
我院拟采购下列医用材料,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产品名称及要求:
1、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用途: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所佩戴,为接受处理的患者及实施有创操作的医务人员提供防护,阻止血液、体液和飞溅物传播。适用于手术室、检查室等医护环境。
技术及要求:
1.1需符合YY 0469-2011以及后续修订标准;
1.2经环氧乙烷灭菌合格;
1.3多规格可选。
2、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用途:用于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作用。
技术及要求:
2.1符合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及后续修订标准;
2.2经环氧乙烷灭菌合格;
2.3多规格可选。
3、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用途:用于供医用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戴,覆盖住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
技术及要求:
3.1需符合YY/T 0969-2013以及后续修订标准;
3.2经环氧乙烷灭菌合格;
3.3多规格可选。
4、名称:无菌手术刀片
用途:与手术刀柄配套,供临床切割软组织用。
技术及要求:
4.1符合YY0174-2019《手术刀片》及其后续修订标准;
4.2材质采用GB/T1299中规定的非合金工具钢或满足YY/T0294.1的马氏体不锈钢,或符合YY0174-2019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金属材料;
4.3多规格可选;
4.4产品经灭菌合格,一次性使用。
二、总体要求:
1、产品需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注册分类标准。
2、有完整有效的《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2.1标签、说明书;
2.2检验报告(含结论);
2.3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
3、生产经营者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4、招标现场须携带样品;
5、中标后以不高于中标价至少供货一年。
三、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销授权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产品注册证和产品报名清单等相关资料。
四、公告日期: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7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16:00。
六、报名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新综合大楼2517。
七、联系电话:0379---63892229。
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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