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宣传品制作及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宣传品制作及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拟对医院院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宣传品制作及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基本情况介绍 | 备注 |
1 | 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 | 1 | 项 | 5万元/年 | 本洛阳市中心医院宣传品制作及维护服务项目,包括宣传品制作、供货、运输、安装、设计和维护服务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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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要求
招标内容:洛阳市中心医院宣传品制作及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要求:宣传制作品招标价格包含上门测量费、宣传品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后期维护费及其他售后服务等的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按照实际制作内容、宣传品制作公司清单,经医院核准后,每半年付一次款。
服务质量:宣传制作品质保期为三年,宣传制作品在质保期间内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制作公司负责整修;宣传制作品在质保期间出现开胶、脱落影响美观的问题时,制作公司应无偿及时进行整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2021年6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须提供上一年度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8、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6日8:00时至16:00时。(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
3、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洛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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