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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建筑消防设施零、配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09:43 本文来源: 招标办

洛阳市中心医院拟对建筑消防设施零、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建筑消防设施零、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院内。

3、采购物品:建筑消防设施的常用零、配件,产品应具备3C认证及在消防有关部门备案、认证(详见附表)。供应商应按照该清单进行报价,如中标,将作为最终据实结算依据。

4、供货服务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医院相关部门综合考评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6、质保期:贰年。

7、验收、结算: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确定供货量,购置数量根据实际发生数量结果为准,每月据实结算。

8、预算金额:10万元/贰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消防器材的销售维修)和供货能力(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2022年6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分包或转包。

8、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需承担相应责任。

9、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及时供货。

10、以上要求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21日到2023年2月27日

获取方式:通过报名资格预审后,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6点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采购采购中心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379-638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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