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院区)陪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1、磋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院区)陪护服务项目;
2、磋商范围: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院区)陪护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患者日常生活照料, 即患者生活、起居、卫生、陪检等服务;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人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需按要求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包含且不限于水、电、暖、网络等医院设施占用/使用费等)。
1.2、响应报名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磋商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提供住院患者所需的陪护服务能力。
3、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2023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4、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9、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磋商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需承担相应责任。
10、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装订)。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1.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详见1.2、响应报名资质要求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洛阳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5、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节假日不办公)
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
4.联系方式:0379—63892229(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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