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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纱窗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6:00 本文来源: 招标办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纱窗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商务楼19号楼1501(招商中心)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纱窗工程二次

1.2采购编号:ZZMC-2023-14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390000.00元

1.5采购需求:本次涉及加装金刚纱纱窗的楼栋包括2#、3#、6#楼、门诊楼北区及南区楼栋,加装面积约2991.93㎡,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要求。

1.6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1.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商务楼19号楼1501(招商中心)

3.3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4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4年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商务楼19号楼1503(招商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商务楼19号楼1503(招商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院4号楼内第二层

联系人:宋铮

联系方式:0379-80893609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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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纱窗工程二次磋商公告